留在1947年3月的臺灣法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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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臺灣的法律人,因為二二八事件,就永遠留在了 1947 年 3 月。
  1. 湯德章律師(1907 年—1947 年 3 月) 臺南人,曾任警官,考取律師後於臺南開業,於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臺南市分會擔任治安組組長,後被控叛亂罪名,遭槍決於民生綠園(現湯德章紀念公園)。 (圖一:湯德章律師)
  1. 王育霖檢察官(1919 年—1947 年 3 月) 臺南人,畢業自東京帝國大學法科,分發為京都地方法院檢察官,是日本本土第一位臺灣人檢察官。戰後回臺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檢察官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檢察官,後辭職擬轉行當律師,曾為《民報》撰寫:「何謂法治國?」、「法律是打不死的」、「報紙負責人的法律責任」等司法評論,並撰寫《提審法解說》一書。二二八事件時,遭便衣人員帶走,至今下落不明。 (圖二:王育霖檢察官,著日本檢察官官服)
  1. 吳鴻麒推事(1899 年—1947 年 3 月) 中壢人,畢業於日本大學法科,回臺任執業律師。戰後擔任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推事,後調任高等法院。二二八事件爆發後,於高等法院處理公文時,遭便衣人員帶走,3 月 16 日,他的屍體和其他七具屍體一起在臺北南港橋被尋獲。 (圖三:吳鴻麒推事)
  1. 李瑞漢律師(1906 年—1947 年 3 月) 苗栗人,畢業自臺中一中、日本中央大學法科,回臺任執業律師,戰後當選臺北律師公會會長。3 月 10 日傍晚,與同為執業律師的胞弟李瑞峰、友人林連宗在家中吃魷魚粥時,被帶槍的便衣人士和憲兵軍官一併請走,一去不回。 李瑞漢家屬表示:「(當時推測)到了晚上大概會回來,魷魚粥去弄熱,那時候也沒有微波爐,也沒有電鍋,弄熱等到冷掉,再弄熱再等到冷掉。」 (圖四:李瑞漢律師,著律師法袍)
  1. 李瑞峰律師(1911 年—1947 年 3 月) 苗栗人,畢業自日本中央大學法科,回臺於宜蘭地區任執業律師。3 月 10 日與同為執業律師的胞兄李瑞漢、友人林連宗在家中吃魷魚粥時,被帶槍的便衣人士和憲兵軍官一併請走,一去不回。
  1. 林連宗律師(1905 年—1947 年 3 月) 彰化人,畢業自臺中一中、日本中央大學法科,回臺任臺中市執業律師,曾當選臺中州律師公會會長。戰後任臺灣省律師公會理事長、臺灣省參議員、制憲國民大會代表。二二八事件爆發後,被推派為代表,北上交涉聯絡,因戒嚴交通中斷,寄宿友人李瑞漢律師家。或因曾與高等法院院長商議司法人事改革,被指控「強力接收臺灣高等法院第一分院,並自任院長」云云,於 3 月 10 日與李瑞漢、李瑞峰律師一併遭帶走,至今下落不明。 (圖五:林連宗律師抱女兒林信貞看書。林連宗律師以國大代表身分赴南京開會時,曾寫信告訴剛當選臺中女中學生代表的女兒:「國民代表現在大約有一千六百人,其中八十多位女性。妳現在開始一心奮發來選女代表,女性如果有能力也可以做到大總統,請奮發。」)
  1. 林桂端律師(1907 年—1947 年 3 月) 臺中人,畢業自早稻田大學法科,戰後回臺開業,與友人劉增銓法官著手編著《中日對譯新公司法》。二二八事件時,為王添灯辯護,後遭憲兵隊帶走,自此下落不明。 (圖六:林桂端律師)
  1. 陳金能律師(1903 年—1947 年 3 月) 畢業自臺中一中、日本中央大學,為高雄市執業律師,戰後任高雄市政府日產接收委員會主委。二二八事件時,與地方士紳在高雄市政府開會時,彭孟緝指揮之國府軍闖入掃射,中彈身亡。 (圖七:陳金能律師)
  1. 許壬辰書記官(1919 年—1947 年 3 月) 擔任嘉義地方法院書記官,於二二八事件中參與北港自衛隊,參加攻擊嘉義市紅毛碑軍械庫等戰役,3月18日於今嘉義縣梅山鄉崁腳遭國府軍伏擊殺害。 參考資料:故事〈被消失的國大代表:二二八事件中,那些不為當局承認的受害者們〉、國家人權記憶庫、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、司法院司法人物誌、客家新聞〈從 228 事件 看見受難者遺孀的堅韌面〉、張炎憲等作《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》、黃惠君作《光與灰燼:林連宗和他的時代(二二八事件 77 週年增訂版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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